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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基本条件与办院思路
  法学院创建于2000年, 现有教职工34人,其中专任教师31人。
(一)专业设置
  我院设有一个一级学科的法学专业。本专业于2000年9月开始面向全国28个省、市招收本科学生。至今已招生7届、毕业了4届,现有在校学生680余人。
(二)教学条件
  2001年以来,学校先后投资30余万元,新建了140平方米的模拟法庭,配备了先进的模拟法庭教学设备,较好地满足了人才培养的需要。院里有专门的图书资料室,总面积达80平方米。目前,拥有专业图书1500本,并长期订阅专业期刊20多种。此外,学校图书馆还设置了专门的政法馆,有法学专业图书近10万册,满足了我系法学专业教学科研的需要。
(三)办院思路
  认真落实学院办学方针和指导思想,坚持以评促建,坚持“三个符合度”,加强服务教师和学生两个主体工作,走出了一条追求质量、富有特色的办学道路。
  我院先后组织40余人次赴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商学院、杭州商学院、广东商学院、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林学院、南华大学等有法学专业的高校考察,学习其他高校办学经验。
  三年以来,我院多次组织专题研讨会议,讨论学院办学定位,探索如何才能走出一条富有商院特色的法学专业建设之路。
 1、确定科学合理的办院思路
我院在总结“十五”计划的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十一五”计划,有了新的思路和层次定位。把我院建设成为居全省省属高校法学教育的前列,在全国商科高校法学教育领域有一定影响、规模适中、质量领先、特色突出、生源充足的中等规模法学院。
  2、 围绕社会需求输送法学人才
  立足湖南 面向市场 面向企业 面向基层
 二、师资队伍优势突出
  我院建院时,法学专任教师11人。现有在编专任教师31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7人、讲师15人,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近50%。有博士(含在读)14人,硕士16人,占教师比例90%。
(一)职称结构合理化
  从职称结构看,目前,法学系31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5人,副教授7人,副高以上比例近50%;讲师15人,讲师比例为50%,助教人数控制在适当比例。总体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
(二)学历结构高层化
  从学历结构看,31名专任教师中,30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中在读博士11人,比例为96.7% 。
(三)年龄结构年轻化
  从年龄结构看,我系师资队伍呈明显的年轻化趋势。在所有31名专任教师中,39岁以下的教师25人,占整个师资队伍的83.8%。
(四)学缘结构多元化
  从学缘结构看,我院所有专任教师,100%为外校毕业生,分别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兰州大学、厦门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等国内20余所高校,地域分布广泛,呈现出鲜明的多元化特点。
 三、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卓有成效
 1、法学专业2001年被学院确定为院级重点建设专业,2005年被评为院级优秀重点专业。
 2、经济法和法律基础课程先后被学院评为院级优秀重点课程。
 3、大力提倡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创新
  课堂教学中,要求教师灵活运用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诊所式等教学手段。杨峥嵘教授、方拯副教授2004年获得学校“案例教学法研究”教研教改课题的立项。其研究成果被专业教师广泛地运用到课堂教学中,效果很好。
 4、教研、科研成果服务教学中心工作
  我院重视学术梯队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形成了以民商法方向为核心的学术团队。在注重教学的同时,教师积极开展教研和科研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三年来,获得司法部专项课题2项,省厅级、校级课题20余项;厅级教改课题2项,院级教改课题10余项;在国内各种学术刊物上发表科研教研论文200多篇,其中核心刊物40多篇。这些教研、科研成果广泛地应用于教学工作中。
  近三年来,我院教师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科研成果。共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4项,其他科研成果奖励近40项。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