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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教授来我校法学院讲学

      5月22日晚7点,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名二级大法官江必新在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进行关于行政法后现代化观察与思考的学术报告会。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杨峥嵘主持。

 

      江必新首先对行政法的定义进行了阐释,强调行政法的控权性与权力保障性。就当前不断变化的社会复杂环境的,提出了后现代化这一新的时代概念,批判基础主义和本质主义,挑战确定原则和传统范畴是后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他强调,行政法后现代法学的思潮比仅仅是一种法律改变的形式,也有可能是行政法不断完善的前进方向。行政法的后现代化就是“尖锐”的解构现行的行政法体制,强调制度建构的重要性,对行政法“对抗”与“和谐”提出了更高的层次要求。他针对行政法的后现代化特点:行政渊源的开放性行政主体的多元性 政府角色的多重性 行政法关系的多重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这次报告会不仅增加的法学院师生对行政法的了解,近距离的和中国主管行政法工作的高层法律官员的交流也对中国法律的发展方向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 法学院:罗蕾 )